践行“马上就办” 落实“立改立行”
刚察县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生态保护第一”理念,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抓住“三个重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通过采取全面排查、重点监控、集中整治等有效措施,在全县各级、各部门抢抓时间节点、分工合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努力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斐然。一是重点区域综合整治稳步向好。将全县生态环境区域划分为江仓商贸区、热水矿区、青藏铁路、国省道沿线及景区景点周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无主矿坑综合整治5个生态环境整治片区进行了有效整治。江仓商贸区综合整治方面,全面完成省定整治任务,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矿区生态环境整治方面,严格按照《刚察县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矿坑年度回填工作方案》,累计完成矿坑回填2328.25万方、复绿175.63公顷。交通沿线及景区周边环境整治方面,累计投入资金2531万元,对青藏铁路、国省道沿线及景区景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整治,荣获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面,通过争取环境连片整治项目,2012-2015年期间,累计投入资金751万元,在全县5个乡镇、31个村、7个小区,扎实推进以农牧区村容村貌整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为主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全县乡镇、村社、小区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4%和100%。同时,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16年争取项目资金502万元实施刚察县生活垃圾高温热解项目,目前试运行良好。无主矿山料坑整治方面,根据“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作要求,将无主料坑全部列入“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方案,待资金下达后实施,全面完成县域内无主矿山料坑整治工作。二是水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投资20余万元,设立了警示牌和界标,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投资117.6万元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中心,配备各类检测设备29台(套)、工作人员4名,水质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水资源管理方面,根据《青海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三条红线”四项控制指标,发放取水许可证9套,全县水功能区达标率和系统录入率均达到100%。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方面,严格按照《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了2017年饮用水源地、沙柳河断面、哈尔盖河断面和县域空气质量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监测工作,并通过县电视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对每季度检测情况进行公布。河道治理方面,自2009年以来,共投资1.01亿元,分别对哈尔盖河、沙柳河、泉吉河、布哈河、大通河等主要河流实施防洪工程,对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耕地安全,减少河道水土流失,缓解人地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于2009年和2013年累计投资4056万元对哈尔盖河、沙柳河、泉吉河实施过鱼通道建设,为青海湖裸鲤洄游提供了保障,进一步维护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污水处理能力方面,2013年投资3119万元建成的刚察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0.2-0.4万吨,处理后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实现万元GDP能耗下降1.6%;2016年投资502万元实施了省环保厅生活垃圾高温热解示范项目,运行良好。同时,县医院废水管网融合一体标准化处理系统已通过项目评审;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排污企业均已建成污水处理系统;屠宰企业全部建有粪污集中处理系统。畜禽规模养殖方面,对全县9家规模养殖场进行了粪污无害化处理,其余30家养殖场目前粪便利用方式为堆积发酵还田利用。三是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检测方面,根据省环保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编报了《刚察县2017年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资料汇编》,通过考核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为“基本稳定”,并每年由县财政拨付100万元生态功能考核经费,保障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油气回收方面,全面督促我县14家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油气回收改造工作,目前已改造完成9家、正在整改2家、歇业3家。清洁能源方面,编制下发了《刚察县煤炭清洁利用工作方案》、《刚察县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监管方面,及时制定了《刚察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及《施工现场防尘管理措施》,成立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大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力度,“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四是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禁牧奖补方面,2011年-2015年,共落实禁牧面积46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面积496.86万亩,共计核发草原生态补奖资金3.20亿元,2016年起,实施了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共计核发草原生态补奖资金7659.15万元。鼠虫害防治方面,积极推行组织领导“一个统一、二个保证、三个到位”机制,累计投资691.2万元,实施完成草原鼠虫害防治面积达675万亩,实现年均增加鲜草总量达到约2万吨。退化草场恢复治理方面,积极利用上级牧草良种补贴、人工饲草基地等项目开展退化草地补播工作,2011-2015年牧草良种补贴项目共计投资610万元,种植一年生牧草50万亩,多年生牧草22万亩;2013-2016年人工饲草基地项目共计投入资金200万元,种植一年生牧草5万亩,有效遏制了天然草原退化,有效缓解了我县草畜矛盾现状。草产业基地建设方面,2016年种植青燕麦3万亩,年产青干草1800万公斤,生产销售颗粒精饲料3600吨,推广免耕补播3万亩,保护性耕作技术2万亩、微贮包膜青贮饲料200吨、牧草机械打捆3000吨,实现了节本提质增效与草原可持续发展共赢。五是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不断加强现场环境监察力度,加大限期治理督察,目前6家未批先建企业中已完成完善备案3家、已委托编制报告1家、完成审核1家,协调办理1家;30家久拖未验企业中已委托编制验收报告6家、验收2家、上报验收报告2家、限期整改2家,在建1家、停产17家。贡公麻仁青储煤场有5家储煤业主,共储存原煤2万余吨,已完成全部场地清理和平整工作,计划于8月初进行覆土复绿。
撰稿:严贵成 编辑: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