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齐动 齐抓共管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7日 消息来源:县政府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努力做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实现省委书记王国生在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上提出的“四个转变”治青理政新思路,切实完成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22项问题整改。近年来,我县党政齐动、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一致认可。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和新要求,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省委第58次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省州政府专题会议及《中央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处理情况及其教训通报》精神,并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真正使“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渗透到全县领导干部及群众的思想中,知晓整治内容,明确自身义务责任,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使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先后制定下发了《刚察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矿坑回填方案》、《刚察县青海湖北岸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木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关于做好木里江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刚察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配套文件,并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分解细化部门责任区域,建立了由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办,分项、分段、分片整治和监管的联动机制,有力保障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以“联保共建”为载体,我县积极调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履行定期协商、联合办案、联防联控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查处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矿坑回填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相关企业及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和整改,并对个别以环境综合治理为名的企业,县委、县政府及时抽调县公安、国土、安监等11个部门工作人员进驻矿区蹲点监守,坚决杜绝矿山企业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四是强化督查,加大宣传。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原则,县委书记拉科,县委副书记、县长晁世海亲自带队,多次组织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各部门负责同志赴全县矿山企业及重点部位开展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工作,并及时抽调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爱卫会、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督查组,定期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大规模督促检查,通过定期督查、通报、汇报、问责等形式进一步促进了工作落实。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广播电视等现代网络媒体,采取发放宣传材料、进企入村、集中培训等形式,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全民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和企业法人充分认识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理念,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力维护了县域生态环境安全。五是强化队伍,健全机制。为确保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常态化的管理,我县在县城镇管理局7个大队369名工作人员(其中在编人员12人、公益性岗位345人、见习岗位1人、游牧民定居点临聘保洁员11人)的基础上,组建基层保洁队伍4支79人,将年度309.2万元的运行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在31个行政村均成立保洁队伍,将村级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逐步形成户保洁、村收集、乡镇清运的管理模式。同时建立健全《刚察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刚察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保洁队伍管理制度》、《刚察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长效运行制度》等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形成常态化环境整治工作机制。

   撰稿:严贵成  编辑: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