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劳动用工检查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文件要求,县劳动监察大队从5月15日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对象针对全县行政区域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所有用人单位,检查以属地管辖为主,采取用人单位自查自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以书面检查为主的方式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
在年检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资料,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摸底调查并广泛听取用人单位意见和建议,准确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做到用人单位底数清,需年检单位情况明,确保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做到全覆盖。这次劳动用工年检包括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招收、聘用职工情况;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鉴证管理情况;禁止使用童工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执行情况;执行法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遵守工资支付、最低工资保障规定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等内容,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和工资支付情况。
据统计,全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32户,涉及劳动者人数3685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年检合格的用人单位发放年检合格证,肯定其工作成绩;对部分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对职工劳动保障工作不够重视,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也不积极配合,我们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国家劳动用工法律法规的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有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要求及时整改,必要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进行再次检查,对存在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改正。
编辑: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