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送军营 服务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消息来源:县司法局
工作人员“上门”办理公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扩大公证社会影响,提高公证的良好形象,县公证处本着“服务为民”的宗旨,积极为不能到场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
近期,当事人王某来县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经过询问得知,王某是刚察县某部队的一名服兵役,不能亲自前去青海省乐都县办理购买房屋的相关事宜,想委托亲属代为办理。公证员告知王某需亲自办理相关手续时,王某为难了。因为王某是服兵役,因纪律要求无法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对此特殊情况,公证员决定为王某提供“上门服务”。受理此项公证后,县公证处公证人员来到当事人的部队,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详细制作了谈话笔录、起草了委托书、签订了委托告知书及填写了公证法律援助的申请表,确定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后,为当事人办理了委托书公证手续。
当事人王某激动的说:“上门”办理公证,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让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人心。
撰稿、摄影:德格措 编辑: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