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星定级谋晋位 比学赶超增动力
刚察县开展村(社区)组织“星级化”考评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消息来源:县委组织部

为持续推进加强“三基”建设,增强村(社区)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近日,刚察县制定下发了《村(社区)组织“星级化”考评管理实施意见》,通过对村(社区)组织实行“星级化”考评管理,激发了农牧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深入调研、科学设星,党建引领定标杆设立以“领导组织星、支部建设星、为民服务星、民主管理星、发展致富星(先锋模范星)、民族团结星、美丽乡村(社区)星、先锋模范星、精神文明星、平安建设星、清正廉洁星”为主要内容的“十星级”村(社区)组织创建目标,创建内容涉及村(社区)班子建设、党员队伍管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廉洁纪律、村集体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五年再提升、村容村貌整治、平安创建、综治维稳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涵盖了村(社区)组织当前的主要工作任务。明确星级化创建工作由县、乡、村(社区)三级分层负责,共同实施,把群众认可作为评定星级的重要标准,坚持群众监督、民主公开的原则,在星级评定、整改提高等各个环节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保证星级评定过程公平公正,评定结果真实准确,充分尊重和反映民意。

严格考核、扎实创建,评星定级谋晋位星级评定与每年村(社区)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中不设定星级表彰数量和奖金数额,按照实际情况具体掌握,每年评定一次,统一通报授牌。县委组织部和县目标考核办每年会同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根据当年重点工作制定《星级化创建考核细则》,按照考核流程严格开展考核,确保真正评选出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星级化党组织。考核流程按照村(社区)组织根据自身综合发展情况和考核细则召开相关会议开展自查自评,乡镇党委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和测评,并及时整改星级定位不准确的村(社区),县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审核批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示,统一进行挂牌管理,并作出相应的奖惩。

规范程序、奖惩结合,比学赶超增动力设立“刚察县村(社区)组织奖励基金”5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对当年达到十星级、九星级和八星级三个档次的村(社区)进行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村(社区)扶贫、教育、卫生等民生支出补贴及村(社区)公益事业设施维修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星级化”评定目标考核奖,并对七星级以下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和整建。同时,将村(社区)组织“星级化”评定结果与乡镇和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相结合,与村(社区)干部的绩效工资、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和推荐表彰奖励相结合。

通过村(社区)组织“星级化”创建工作,将进一步促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提标升级,激发农牧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党的执政能力在基层一线不断提高,党的执政基础在基层一线更加牢固,村(社区)组织班子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不断提升,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实现晋位升级,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了争当先锋、比学赶超、进星升级的良好氛围。

 

 

  撰稿:张洪  编辑: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