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以“332”机制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9日 消息来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刚察期间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刚察县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和手段,将全县划分三类区域,推行县级、部门和乡镇三级监管体系,一公开””环境执法,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工作。

将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全部纳入一公开””抽查,将全县划分成重点区域、一般区域和特殊监管三类,建立由领导带队进行不定期随机检查;县环保、住建、国土、两办督查室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天检查重点环保监控点位;乡镇巡逻队采取属地自我巡查方式,不间断巡查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及其他环境污染问题;覆盖全县、点面结合、重点突出,以督促改、以查促改的三级监管机制。按照规定抽查比例要求实施分类监管,对一公开””抽查工作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作出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对4家重点企业和14家一般合作社进行监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撰稿:严贵成  编辑: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