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刚察的天更蓝 水更清 空气更清新 人民更幸福 | 访海北州政协副主席、刚察县委书记拉科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措施,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近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又赴青海开展环保督察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海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县份的负责人,今后如何持续加大生态建设保护力度,如何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如何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的课题,深感生态建设压力大、任务重,但也清晰看到了国家、省级层面带来的各种生态建设的机遇,让我对生态保护与建设有了更大的信心和决心,相信通过我们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一定会让高原海滨藏城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幸福。”8月29日,海北州政协副主席、刚察县委书记拉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结合刚察县情,拉科谈到刚察县生态建设的思路和举措时说:“坚定不移贯彻‘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工作导向上充分体现绿色发展的要求,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牢记刚察县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算好‘绿色账’,走好‘绿色路’,打好‘绿色牌’,统筹推进生态工程、节能减排、环境整治、美丽城乡建设,坚决守住生态底线,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拉科接着说:“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专项工程,加强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护好林草植被,采取退牧还草、划区轮牧、舍饲圈养等措施,巩固加大禁牧区、休牧区后期管护力度,推进草原生态治理和草畜平衡,使草原永葆生态活力。督促各矿山企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义务,对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现象,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停产或者关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捕、乱采滥挖、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植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强青海湖湟鱼、普氏原羚等稀有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在谈到加快绿色生态产业深入发展时,拉科说:“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来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争取工业改造提升和创新攻坚工程,推动基于‘互联网+’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四新’经济发展,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清洁能源产业,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构建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加快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完善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强化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制度。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农牧民技能培训,扶持培育生态移民后续产业。深度挖掘高原生态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精品旅游景区景点,推动生态保护与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走出一条‘生态富民’的绿色发展之路。”
拉科说:“以法治的思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在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生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促进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实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落实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完善生态文明评价体系,认真落实资源节约管理考核办法。坚持严格的节约集约的用地制度,控制对天然草地和湿地等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对矿产、土地、草地、荒地、水资源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资源产权制度。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认真执行国家新修订的《环保法》及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拉科接着说:“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积极引导勤俭节约的消费理念,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简约湿度、绿色的消费行为。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倡导低碳出行、绿色出行、文明出行,全面引导绿色生活行动。巩固‘全国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依托‘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县 ’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家园美化行动’,建立分工包干和群众参与机制,加强城镇生态和乡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抓好旅游景区、交通沿线、城乡居住区等部位的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城乡净化、美化、秩序化水平,打造清新洁净、宜居宜游的海滨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