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第17综合督查组来刚察督导检查工作
工作汇报会
9月10日,国务院安委会第17督察组第二小组来刚察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州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洪涛,副州长李宏绪,县政府副县长仁青加措及州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第17督查组第二小组一行5人,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副司长刘强带队,来我县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青海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矿监察局,海北州委、州政府,刚察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州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检查。督察组在我县督查期间,重点对我县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矿井生产一线检查、座谈等方式,对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海塔尔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针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县安监局现场下发执法文书,责令海塔尔煤矿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抓好贯彻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安全生产每个管理层级、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在制度落实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修订,保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持续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和集中整治;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立行立改机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照隐患整改“五定”原则,整改落实到位,预防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汲取经验,举一反三,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撰稿:郭鑫 摄影:才项仁增 编辑: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