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公安局成功劝返一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2日 消息来源:县森林公安局

为严厉打击和震慑非法盗捕、贩运、加工、储藏湟鱼等违法犯罪行为,元月份以来,县森林公安局开展了2018年度冬季保护湟鱼专项执法行动和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此期间,局领导、派出所民警多次向“4.19”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逃人员吴某某(在逃人员编号:6300001010002017040005)的家属表明了执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信心决心、告知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行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1月19日下午,涉及“4.19”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在逃人员吴某某到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4.19”非法捕捞案的犯罪过程和事实,事后,县森林公安局将吴某移交至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水上公安局。

目前,吴某某因犯罪事实轻微,被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水上公安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撰稿:马福德   编辑: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