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公安、渔政管理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9日
消息来源:森林公安、渔政管理局
2018年1月23日凌晨2时许,县森林公安、渔政管理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经查:1月18日晚,犯罪嫌疑人人员刘某某、郭某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12盘绞丝挂网、冰钻、下网机到青海湖永丰湾子凿冰下网,于1月22日晚到下网点抽网摘鱼,摘取青海湖裸鲤后,又将绞丝挂网进行下设,随后被渔政执法人员在沙柳河镇尕曲村路口处查获,当场查获摩托车(一辆三轮摩托、一辆两轮摩托)、冰钻、头灯、编织袋等作案工具,查获青海湖裸鲤重量达209.65公斤。
事后,执法人员逐一进行了取证、现场勘查、现场指认等工作。
因此案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目前,县森林公安、渔政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将此案移交至青海省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
撰稿:马福德 编辑:才让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