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颁发首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身份证”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消息来源:县民政局

327日,刚察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举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证仪式,为6个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颁发了全县首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标志着6个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为全县第一批拥有特别法人“身份证”的基层组织。从次日起,全县31个行政村都将陆续收到这张“身份证”,有了这张证,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开展社会、经济活动事项将更加顺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地实施了一大批惠民举措,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201710月生效实施的《民法总则》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为解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可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是村(居)依法履行职责的必要载体,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赋予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有利于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各管理部门间业务协同,将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有助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居)民委员会公共服务能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摄像:索南卓玛  撰稿:索南卓玛  编辑:才让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