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以“四项工作”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4月3日,财政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
一、严明财经纪律,倡导务实节俭。各股室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州委州政府17条措施、县委、县政府相关措施和《青海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严格财经纪律,领导干部带头低碳祭扫、文明祭扫,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

二、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股室要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严格遵守纪律,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不得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在岗、值守在位。进一步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及时釆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确保把中央、省州、县委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严格执行刚察县相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私驾,严禁公车违规使用,严禁公车违规占用,严禁公车酒后驾驶。公务车辆节假日于财政局综合办公室登记封存。
各股室要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把严明清明假期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教育管理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形成廉洁过节新常态。
撰稿、摄像:任强 编辑:才让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