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战部召开寺管干部岗前动员培训会



我县于2013年8月,根据省、州、县安排及寺院规模、管理难易程度,为各寺配备了寺管干部。在近4年多的工作中,各寺管干部能够认真按照《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中共青海省委统战部关于印发<青海省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干部办法(试行)>的通知》(青统〔2015〕186号)精神开展工作,我县宗教寺院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目前寺管干部中普遍存在安于现状、缺乏激情,开展工作按部就班,习惯于模式画图,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工作中摆“老资格”的多,纪律松散,出现两头不在岗位的“真空状态”。同时,在解决寺院深层次问题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创新开展工作。面对此类情况,通过实行轮岗,增加对新工作环境的新鲜感和兴趣感,认真履职,勤奋工作,迎接新挑战,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十分必要。为此,经十四届县委常委会和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各寺院18名寺管干部进行了调整,并在各乡(镇)设立寺管所。4月10日,县委统战部组织召开了刚察县寺管干部岗前动员培训会。
会上,首先公布了寺院管理干部调配名单,并由寺管干部代表作了近年工作总结和轮岗表态发言。其次从了解寺院基本情况、学习政策法规、学习宗教知识、做好工作交接等方面对全体寺管干部进行了岗前培训,并要求在新的岗位上服从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认真按照“五员一体”工作要求,在新轮岗寺院做好各项工作。最后,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嘉洋东旦同志总结了近四年来寺管干部队伍发挥作用情况,并对即将奔赴新的工作环境的寺管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总结成绩、正视不足,切实增强做好寺管干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认真履行寺管干部职责,要在学习思考中夯实工作基础,要在严格要求中认真履职尽责,要在守正出新中提升工作效果,要在遵规守纪中树立良好形象。三是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全力推动寺管干部取得新成效,按照《青海省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干部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引导不主导、参与不干预、指导不包办”。
撰稿:才旦、华剑 编辑:才让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