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召开反腐败工作协调第一次会议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近日,刚察县召开反腐败工作协调会议,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县委专项巡察第三巡察组成员,县纪委扶贫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成员共2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党永福主持会议,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小组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尹得寿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任务。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刚察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刚察县纪委、监察委关于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讨论通过了《刚察县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方案》,重点听取了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基层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及工作进展情况的发言。在认真听取各成员单位的交流意见后,尹得寿同志就下一步如何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深入贯彻县委工作部署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持续推进。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累了坚实的工作经验,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各成员单位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工作部署,加大力度,持续推进。二是全力工作,深挖细查。各成员单位要重点排查有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对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纪委进行反馈;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村务民主管理工作,防范因“三资”管理、民主理财等不到位而造成的上访。三是建立机制,互通信息。要充分发挥协调小组的作用,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反应机制和反馈机制,以信息形式及时在成员单位间通报发现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四是强化措施,严格执行。要强化成员运用,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该教育的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该问责的及时问责,加大对职务犯罪问题的查处力度,依纪依法惩处决不包庇。
会议强调:一是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好基层“微腐败”和“保护伞”等违纪违法犯罪突出问题。二是各成员单位要自觉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框架下,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县委第三巡察组要切实负起责任,重点对8小时上班时间职工动态开展专项督查。
摄像:董海峰 撰稿:董海峰 编辑:才让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