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对寺院财务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对全县13座藏传佛教寺院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对全县13座藏传佛教寺院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近年来,刚察县不断加强对13座藏传佛教寺院的依法管理,通过统一修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制作会计凭证,完善日常监管和年终考核机制等措施,使寺院财务制度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活动逐步规范透明。
8月30日至31日,为切实加强对寺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县统战、民宗部门会同县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对全县13座藏传佛教寺院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寺院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一是寺院财务专人管理。从寺院民管会成员或村两委中选聘懂财务知识的人员从事会计、出纳工作,对全寺财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二是财务活动定期公示。每年定期召开全体僧侣大会对全年财务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僧众的监督,寺院财务管理逐步透明、公开,未发现寺院财务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情况;三是固定资产登记入册。在寺院管理工作指导员的协助下,各寺院对公共资产,特别是各经堂法器、器皿、宗教文物、草山、现金资产等寺产进行清查,并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造册;四是财务移交手续齐全。寺院财务管理人员变动时,在寺院民管会和驻寺指导员的监督下,严格办理财务移交手续;五是账目管理逐步规范。寺院自养收入、重大佛事活动期间的布施收入、政府帮扶补助资金等现金收入上交寺院财务,及时入账,做到了每一笔收入、每一笔支出都有记录,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寺院所有重大开支款项由民管会全体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并受寺院管理工作指导员监督。
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缺乏专业财务人员,规范管理难度大。全县各寺院财务人员均无财会知识,多数僧人对会计法律、法规所知甚少,对财务人员任用主要依赖对僧人信任度和工作经验。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没有进行会计上岗培训,缺乏基本的财务、会计知识,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实际要求差距较大。二是外部监管机制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寺院收入来源靠群众布施和自养,不属于政府审计的范畴,也不受工商税务部门监管,财务活动监管以内部自律为主,外部监管机制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寺院财务活动的透明度。
最后,检查组对寺院民管会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现场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
撰稿: 拉毛杰 编辑: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