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制度建设力促封湖育鱼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9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政府办公室
自封湖育鱼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严格按照省州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封湖育鱼管理工作,通过全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我县非法捕捞、销售湟鱼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群众守法和保护湟鱼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全社会保护湟鱼的氛围日益浓厚,封湖育鱼工作呈现出良好局面。但由于近年来湟鱼价格大幅增长等诸多原因,受利益驱动不法分子偷捕、贩卖、加工、销售湟鱼的手段更狡猾,行动更隐蔽,全县封湖育鱼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进一步加大青海湖湟鱼资源保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捕捞、贩运湟鱼资源等违法行为活动,促进我县封湖育鱼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日,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继续对青海湖封湖育鱼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偷捕贩卖湟鱼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依法查处捕捞贩运青海湖湟鱼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办法》。两个办法明确了为举报偷捕、贩卖湟鱼资源违法行为线索,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协助渔政管理部门破获案件的人民群众进行现金奖励的标准和在我县辖区内非法捕捞、贩运、销售、加工、储存青海湖湟鱼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具体标准。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对破坏渔业资源违法案件进行举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贩运、湟鱼等违法行为,为封湖育鱼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