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积极做好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1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县委宣传部
根据州文明委《关于申报推荐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要求,刚察县积极做好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确保把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卓著的单位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从而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
从元月份开始县文明委要求我县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自查并参加申报。3月初县文明委组织成员对所有申报单位进行了逐一走访检查,主要检查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情况、单位的工作环境和档案资料等。根据申报和走访检查情况,于3月5日召开了全县文明委成员会议,对我县的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进行了推荐。会议详细介绍了此次省级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以及在走访、审查过程中对先进典型的了解情况。会上以民主投票的方式产生了此次拟申报的全县省级文明单位。会议还强调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出谋划策,进一步支持我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工作又快又好发展。投票结果最后报经县委同意后,上报县检察院、县国税局、县公安局和县电力公司等4个单位为省级文明单位,县地税局为省级文明窗口单位,东勒什吉同志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