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8日 消息来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8月6日至7日,省农业农村厅产权办验收组对刚察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省级验收,县政府副县长巴特陪同验收。

验收组一行赴哈尔盖镇公贡麻村、塘渠村、切察村、沙柳河镇新海村、潘保村、伊克乌兰乡刚察贡麻村、压贡麻村、压秀村共3个乡镇8个行政村,以听取县、乡、村三级汇报,查阅档案资料,与乡、村两级书记及群众代表面对面研讨座谈等方式开展综合验收。

反馈会上,验收组一致认为:一是刚察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得益于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组织构架和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作全面有序。二是县、乡、村宣传培训工作扎实有效,群众知晓率高,经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村级财务管理具有“刚察模式”,不仅很好的遵守了财经纪律,更为今后产权改革工作奠定了“清楚、明晰”的基础。三是积极运用“微信群”等新媒体公示公开工作流程,做到“流程规范、工作透明、尊维民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仅有序推动清产核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开展,更是通过“田间讲、炕头喧”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保证工作方面正确符合实际,群众满意,最终结论为通过省级验收。

验收组就此次查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一是规范填写村级财务原始单据并按科目整理;二是成员身份界定办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档案资料规范,个别村要强化宣传因村施策;三是各乡镇要尽快组织研究折股量化工作,为成立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做好“预热”工作。

针对整改问题立行立改,我县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新的成绩。

 撰稿:哈军德  编辑:才让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