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县财政局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的监管力度,于7月开始对我县2018年度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为确保专项检查顺利进行,该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认真组织查前培训,要求检查人员在保证覆盖面及检查重点的同时注重评估效益,切实将财政监督触及到末梢神经。
2018年中央、省、州及县财政扶贫资金共计6736.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214万元(2018年第一批财政切块资金3334万元、2018年第二批切块资金780万元、易地搬迁项目资金81万元,2018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19万元、2018年第一批以工代赈资金780万元、2018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0万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624.9万元(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6万元、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征地费补助资金127.3万元、伊克乌兰乡亚秀村通村公路资金476万元);州级扶贫资金340万元(州级扶贫资金140万元、乡村振兴战略州级示范村奖补资金200万元);县级财政扶贫资金557.78万元。重点检查县扶贫开发局、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五乡镇(18个行政村)8家预算单位,涉及2018年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18年村集体经济“破零复壮”项目、2018年扶贫贷款贴息项目、乡村振兴战略州级示范村奖补等25个项目。检查采取查阅文件资料、检查账簿凭证、核对账户资金、随机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方式,以资金流向为路径,追踪检查至扶贫资金使用的项目和贫困户。检查中发现,资金使用率不高,个别扶贫项目进度缓慢,截至目前,扶贫资金结转结余489.458万元;扶贫资金资金未能做到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公示公告制度。
通过此次检查,及时纠正了扶贫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机制,有效保障脱贫攻坚财政资金的安全落地。
撰稿:陈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