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召开转供电价工作专题会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 消息来源:市监局召

会议现场

11月14日,刚察县召开转供电价工作专题会。县市监、发改、电力、城管及各转供电主体负责人共计20余人参加。副县长仁青加措主持会议,深入宣传国务院近几年来连续5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

会议要求,一是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按照价格标准不得超过省发改委制定的目录销售电价;二是转供电主体在环节发生电损、供用电等合理费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或管理成本,通过物业服务费或管理服务费进行支出,物业公司不得再向业主分摊此费用,并予以公示;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对违反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乱加价、乱收费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会议强调,在转供电价工作上,以“让老百姓受益”的初心为落脚点,以“落实惠民政策”的使命为出发点,切实做好转供电价工作。

撰稿:裴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