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依法查处2起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4日 消息来源: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综合组

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坚决打赢这场阻击战,刚察县公安局坚决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对涉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案件,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月11日,青海省刚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隆达公寓劝返点闹事,请求查处。民警迅速出警,并将当事人也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实,也某某在该小区劝返点拒不配合小区防疫检查措施,在没有该小区出入证的情况下欲强行进入,拒不服从小区执勤人员的劝阻,肆意谩骂出手殴打执勤人员,影响恶劣。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周密有序,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民警对也某某的违法行为快速查处,也某某对其寻衅滋事的行为和造成的恶劣影响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也某某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2月11日,青海省刚察县公安局伊克乌兰乡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酒后在角什科秀麻村劝返点闹事,请求查处。民警迅速出警,并将当事人叶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叶某酒后到刚察县伊克乌兰乡角什科秀麻村设立的疫情防控劝返点拒不配合防疫检查工作,无故殴打劝返点值守人员,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影响恶劣。经县公安机关现场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叶某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目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外来返县人员要主动到村社进行登记备案。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快速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