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办案,保障疫情期间办案安全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6日
消息来源:检察院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县检察院坚持服从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办案,对受理的案件利用电话告知、视频讯问等方式进行,进一步保障疫情期间办案安全。近期,县检察院受理一起刑事案件,涉案当事人经侦查机关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书面审查全部案卷材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由于案件需要讯问涉案当事人,为确保防疫不松懈、办案不停摆,县检察院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远程视频讯问,在与当事人在零接触的情况下,实现了“面对面 ”讯问,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了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检察办案人员及犯罪嫌疑人的双向保护。
下一步,县检察院探索运用远程视频形式落实值班律师在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工作,确保案件在防疫期间依法依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