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六项措施力推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9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政府办公室

游牧民定居工程是国家扩大内需、支持藏区发展的民生工程,刚察县委、县政府将它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服务“三农”的重点工程来抓,及早谋划、统筹规划、精心安排,在2009年高标准、高规格建设1010幢定居房的基础上,今年计划投资3825万元,实施850幢游牧民定居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采取六项得力措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目前,全县850户定居房已全面开工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程顺利实施。项目下达后,县委、县政府及时安排部署,并对工程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多次召开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同时,将定居房建设情况及定居户数列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全力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进度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动员,工程建设透明公正。在全县范围进行广泛的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宣传,积极动员牧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为确定工程建设范围、规划工程布局、选择建设地点、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参与投工投劳等出谋划策,使工程建设真正成为了牧民自己建设的工程。
三是统筹规划布局,工程建设公平规范。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先易后难、整村推进”的原则,严格按“三榜公示”的程序确定项目户,项目户选择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统一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全省游牧民定居工程会议确定的“走规模建房、集中建房的路子”相关事宜进行建设,集中建房比例已达到70%。
四是配套辅助设施,培养后续产业发展。在建设中把适度培养后续产业和规模经营作为牧民群众到集中定居点生活后搬得出、留得住的关键环节来抓,把游牧民定居工程与“十二五”规划、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生态畜牧业建设、集约化经营、教育布局调整规划等紧密结合起来,整合项目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集中投入配套设施建设,优先解决集中点的基础设施配套问题。
五是强化工程制度管理,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得到保障。合理确定施工方,对施工队资信情况进行审查和筛选的基础上,确定了23个施工队参加2010年游牧民定居工程施工。同时,建立健全了《刚察县藏区游牧民定居工程暂行管理办法》、《刚察县游牧民定居工程考核评估办法》、《刚察县游牧民定居工程房屋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措施,明确了定居房产权及其管护机制。
六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工程建设投资安全得到保障。严格执行县级财政印鉴预留控制制度,建立了项目资金专户,工程建设资金严格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