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为13座寺院开展“星级评定”考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消息来源:

为大力推进我县宗教寺院星级寺院评定考核活动进程,确保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宗教工作和寺院管理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自2011年至2018年来,我县已连续开展四轮“星级评定”,累计发放奖励资金560万元,全县13座藏传佛教寺院全部达到五星级寺院标准。今年,为进一步巩固“星级评定”成效,提升藏传佛教寺院法治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水平,我县对“星级评定”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制定了“十星级”标准的评定方案,深入推进藏传佛教寺院法治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进程7月7日至9日,由县人大、政协、统战、民宗、佛协、公安、财政、司法、统计、寺管办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及全县藏传佛教寺院民管会主任共30余人组成的考核组,深入全县13座藏传佛教寺院,开展新一轮“星级寺院”评定考核工作。

此次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僧舍和信教群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并现场反馈了考核中总结出来的寺院工作亮点,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各寺院民管会班子成员纷纷表示,通过开展本次宗教寺院“星级寺院”评定,充分感受到了上级党委和政府对宗教寺院的关怀和支持。

通过考核,各寺院从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属地管理、驻寺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寺院民管会民主管理职能、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充实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了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

 撰稿:拉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