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惠民殡葬开创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县民政部门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节地生态惠民殡葬事业,以移风易俗助推殡葬事业改革发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殡葬事业改革创新取得良好成效。
以移风易俗为切入点,把殡葬事业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全力推进节地生态殡葬改革政策,对生前为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以及逝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逝者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殡葬过程中涉及的遗体运输费、火化费、骨灰存放费共计420元全部免收,相关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同时,殡葬设施改造、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也纳入了县级财政年度预算。
规范生态殡葬程序,确保惠民殡葬政策落到实处。在实施节地生态殡葬过程中,由生态殡葬户家属提出书面申请,殡仪馆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服务,将遗体拉运、火化、骨灰撒散贯穿生态殡葬的全过程,骨灰撒散后将影像资料和相关材料提交各乡镇人民政府再次认真审核把关,待相关资料手续合格后,县民政局向县财政提供生态殡葬户个人账户申请发放奖补资金。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引导,严格落实生态殡葬减免政策,不断健全完善生态殡葬服务的各项制度和手续。
以奖补机制为引擎,加快推进生态安葬事业发展。加快惠民殡葬,实施生态安葬是解决好群众基本丧葬需求的治本之策。根据《青海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试行)》,对生前户籍为青海省籍的城乡居(村)民等进行奖补。主要的奖补内容为: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树碑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具,实行树葬、草坪葬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具等。从2017年开始实施节地生态殡葬奖补政策,我县共完成惠民殡葬服务95具、每具免除火化费用420元,共计免除基本丧葬费39900元,全部为县级财政承担;自2018年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以来,我县共生态安葬131具遗体,每具奖补3000元,共落实奖补资金39.3万元,其中由县级财政承担7.9万元。
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倡导殡葬改革文明新风。县民政局联合县文明办等多部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把推行殡葬移风易俗写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中,推动群众在丧葬习俗改革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通过红白理事会和村民议事会,广泛推广丧葬简办模式,抵制“轻养重葬”等不良社会习俗,积极倡导丧事俭办文明新风,按照“顺应群众意愿、传承中华文化、保留必要的庄重感仪式感”要求,探索文明丧葬新模式,使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融合,受到了群众称赞。通过大力推行移风易俗,我县广大群众对生态殡葬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正逐年提高,节地生态殡葬的社会效应初步凸显。
撰稿: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