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确保劳动关系和谐

今年以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重视农民工特殊群体维权工作,将其作为体现仲裁制度优势、建树调解仲裁行风的具体行动。

畅通立案渠道,优化办案流程。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处理,对符合简易程序处理的,积极沟通用人单位缩短或取消答辩期,尽早开庭,缩短审理周期。对符合条件的劳动争议,做到有案必立、当日送达开庭文书,让劳动者庭前只跑一次。对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全面推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及时立案受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他救济渠道,指导劳动者维权不走弯路。
在全县范围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速裁机制,依法、平和、快捷、高效地化解纠纷,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兼备。截至目前,全县共速裁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4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27.75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深入乡镇社区、村及建筑工地、集市等农民工密集场所,重点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依法维权等与农民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对矛盾纠纷排查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等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案件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快援、优援,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开启征信系统,保障合法权益。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将严重拖欠工资失信企业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同时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由多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布,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治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此外,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力度,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将开启绿色通道。
下一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继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畅通维权通道,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率,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撰稿: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