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开听证知民意 司法救助解民忧
“我父亲因为刑事案件致残,丧失了劳动力,我成了四口之家的唯一劳动力,家庭的寻常小病都看不起,眼下吃穿都成问题了……”,救助申请人女儿达某某哽咽地陈述着。
5月25日,为深入落实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等工作理念,提高救助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困难群众传递司法温度,着力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效,县检察院召开我县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院、公安局、扶贫局应邀担任听证员,乡政府代表、救助申请人亲属到场参与听证。
2015年4月4日,被告人才某某与救助申请人三某某之子发生矛盾,后被告人与三某某相遇后,被告人扔石头攻击三某某,击中三某某头部,经鉴定三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救助申请人三某某因此次刑事案件造成颅脑损伤,致下肢瘫痪,智力损伤,常年卧床,失去劳动力。同年三某某被列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
经实地走访,多方询问核实情况后,检察院认为三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依职权主动告知其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并在接到三某某的申请后组织召开了这场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救助申请人亲属充分阐述了家庭生活困难状况及请求事项。案件承办人就原案犯罪事实、司法救助案件调查了解情况、法律适用等问题做了全面细致的阐述和说明,并对原案的办理情况、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及主要证明材料审查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参会听证员在听取案件情况后,针对案件焦点问题向救助申请人亲属及案件承办人、乡政府代表进行发问。随后,各听证员综合案件情况及会议讨论内容进行集中评议,并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认为刑事案件给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创伤,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的救助条件,同意检察院提出的拟对救助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的处理意见。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县检察院坚持队伍教育整顿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召开公开听证会使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及听证员进一步了解检察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增强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了司法公正,体现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司法救助理念。下一步,将继续依托检察职能,探索构建以司法救助为核心的多元化救助模式,加强司法救助宣传,帮助刑事案件受害人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
摄像:才旦桑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