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我县调研湿地保护立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 修订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 消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7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王瑞贺主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司吴志民司长等一行,赴我县调研湿地保护立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工作情况,省林草局王恩光副局长、湿地处马建海处长,县人大专委主任才让、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陪同调研工作。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哈尔盖普氏原羚管护站、青海刚察沙柳河国家湿地公园、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仙女湾景区进行调研。


在哈尔盖普氏原羚管护站,王瑞贺一行询问了普氏原羚数量、栖息地现状等,并提出通过各种保护和恢复措施,改善普氏原羚栖息地的质量,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尤其是青藏高原特有珍稀物种保护作贡献。

在青海刚察沙柳河国家湿地公园,王瑞贺指出:青海湖裸鲤是整个青海湖“水—鱼—鸟—湿地”生态系统中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部分,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增殖放流为辅的方针,汲取长江流域土著鱼类资源衰退的教训,改善湟鱼生存和繁殖条件,维护青海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在青海湖仙女湾景区,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向王瑞贺一行讲解了青海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成效。王瑞贺表示,要进一步实施好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程,持续改善青海湖水体质量,保护好野生动物栖息、生存、繁衍环境,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保护。

今后,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青海考察、两次参加全国两会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各族干部群众的关心关爱始终铭记于心,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切实推进以法律保护湿地和野生动物工作,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尤其是青藏高原特有珍稀物种保护作贡献。

 

撰稿:谢桂珍   摄影:萨仁高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