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举办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工作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9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县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草案)起草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刚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6月22日,由刚察县编办主持举办了县政府“三定”规定工作培训班,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起草“三定”规定(草案)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就县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的地位和作用、基本要求、共性问题、制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我县实际,通过举例说明,明确强调指出:在制定部门“三定”时,重点要以转变职能为核心,以明确职责分工为重点,以强化部门责任为关键,以调整机构编制为原则,机构和编制要在总量范围内调整,不得突破总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定”规定的起草工作,切实做到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内部机构、强化部门责任,努力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培训班上要求各部门起草“三定”规定草案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力求保质保量完成“三定”规定草案的拟定工作。
通过此次培训,使各部门对“三定”中的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其他事项、附则及文字规定等方面有了详尽了解,这为加快推进县政府部门“三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