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孟乡:疫情防控不松懈 全力织牢“防护网”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9日 消息来源:县民政局

为全面落实省、州、县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县民政局及时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及时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学习省民政厅《关于做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召开专题会议,从排查防疫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简化优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程序、加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加大临时救助、加大慰问宣传力度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贯彻要求。特别要求各乡镇民政办、各村社对因隔离医学观察陷入困境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重点保障对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坚决防止冲击道德底线问题发生。

简化优化程序。督促各乡镇,认真贯彻新修订下发的《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青海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实施办法》有关申请办理时限减压和程序优化的政策规定,按照省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等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11月起3个月内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取消入户调查及民主评议程序,经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共新审核审批低保6户,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全面调查摸排。盯紧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各乡镇民政办、各村社组织力量,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大排摸力度,准确掌握了解因疫隔离、重残重病、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和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基本生活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同时,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周密安排,明确分工任务,局班子成员实行乡镇包干责任制,指导各乡镇和社区聚焦困难群众救助需求排查、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发挥、资金拨付等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重点任务,细化救助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共排查因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64条摸排线索,针对摸排线索进行精准救助。

做好资金保障。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持续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及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截至10月底,全县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819.34万元(城市低保金531.6万元,惠及332户558人、农村低保金1498.4万元,惠及1348户3158人;特困供养救助金143.82万元,惠及108户110人;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共计发放电价补贴9.7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24.8万元,惠及1121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金21.0万元,惠及104人;高龄补贴202.1万元,惠及1774人;临时救助449户,发放救助金额287.9万元,惠及1418人),实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稿、摄像:普毛加审核: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