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对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1日 消息来源: 县司法局

11月2日至9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有关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部署要求,结合全县2021年度法治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副县长张国德带领县“两办”督查室、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人员集中利用一周时间,对我县五乡镇,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统计局等26个部门和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自然资源局等20个行政执法单位就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采用听工作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抽查案卷等方式进行,督查内容主要为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青海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等。 

监督检查工作中,督查组一行就各单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针对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不全面不系统、档案资料不健全、执法案卷装订不规范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将督查情况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并提出10个工作日的限期整改意见。

张国德就被检查单位下一步如何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及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要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把法治建设同本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相贯穿,在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争当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及时查漏补缺,完善相关资料,将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政治性任务,一以贯之、常抓不懈;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考核指标明细找问题、量差距,加快整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撰稿、摄像:久谢措审核:官角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