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法院成功调撤一件合同纠纷案
近日,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结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原告韩某某因新购置一套房屋需要装修而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张某,双方就装修房屋达成合意签订了《装修合同》,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该案是县法院将党建与审判深度融合的一个缩影。
该起案件移送到综合审判庭后由党员法官承办,此时正值疫情防控管控时期,为确保疫情管控期间法院审判工作“不打烊”,保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好党员在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办案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移动微法院”联系原、被告双方,主动向双方当事人亮明党员身份,郑重承诺依法秉公办理,不偏不倚公正执法,并接受当事人监督,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赖。
承办法官认真审阅了相关案卷资料,听取原告韩某某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后,赴现场对案涉装修房屋进行实地查看、核查施工情况,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被告张某系因家中孩子突发疾病急忙返回老家湖北而未能与原告韩某某及时沟通才发生纠纷,现因孩子病情严重而案件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无法赶到刚察参与庭审等情况后,办案法官决定应用“智慧法院”建设的信息化技术,通过电话、微信等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协商解决了纠纷。
近年来,县法院一直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在各业务庭室培养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干警主动带头讲学习、讲政治,带头讲团结、讲和谐,带头讲廉洁、讲正气,带头讲创新,讲奉献。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日益突出,干警的精神状态明显改变,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在司法服务的道路上,刚察法院将不断深化党建工作内容、拓展党建工作平台,以党建引领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为刚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撰稿:李冲 审核:张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