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开进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消息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1月18日,沙柳河镇政府五楼会议室按照法庭的模式布置,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各就其位,台上的国徽庄严肃穆,让人肃然起敬。这是县人民法院又一次巡回审判,三起危险驾驶案件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 

15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被法警带进“法庭”。庭审中邀请侦查机关、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及群众代表40余人旁听。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公诉。经法庭依法审理,县法院分别对县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德某某、陶某某、项某某危险驾驶案的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了有罪宣判,各被告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对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普法教育,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农牧民群众正确驾驶机动车,深刻认识酒后驾驶的危害性。
此次巡回审理醉驾案件,是禁止酒驾宣传教育方式的一次创新,实现了公安交警和检察院、法院在共同处理醉酒驾车案件中的业务衔接,通过当事人的现身说法,达到了对驾驶人和旁听群众进行直观教育的效果。

温馨提示

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 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是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酒驾醉驾危害大,广大驾驶员朋友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将会付出沉痛的教训。

撰稿、摄像:马明鹏审核:党永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