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柳河镇:“五举措”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高质量运行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1日 消息来源:沙柳河镇

近年来,沙柳河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通过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高质量运行,全面助推平安新沙镇建设。

全面夯实社会治理现代化组织基础。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夯实基础。召开社会治理暨平安建设安排部署会4次,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会5次,并实行月研判、季小结。按照“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思路,将“4社”划分为13个网格单元,将“7村”划分为23个网格单元,同步落实30名网格员负责格内管理工作。

全面织密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网络。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探索“乡贤村望”参与社会治理模式,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入手,围绕资源开发、草场流转、婚姻矛盾等热、难点问题,通过排查走访、互动座谈等形式,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发挥调解委员会作用,指导村社干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使基层矛盾纠纷及时得到调处化解。2021年至今,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起,完成调处18起。同时,按照纵到底、横到边要求,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逐人建立完成基础信息库、帮扶信息库、管控风险评估库等,做到排查在末端、帮扶在实处、管控在源头。

全面筑牢社会治理现代化“群众防线”。通过建立镇、村、社、户“四级”基层组织稳控防线,构建镇党政领导干部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四包”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片区+网格”管理服务模式;通过建立社会管理工作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信息下达、村情民意上报、治安巡逻排查、村级事务消化的村级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激发群众主动意识。

全面规范社会治理现代化权力运行。从村级重大决定、村级财务管理等几方面理清“小微权力”事项,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和自觉性,提升党政府公信力;促使村(社区)党员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权力清单内容,使村(居)监督委员会按“图”监督,让“小清单”发挥大作用。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作为党风廉政教育重点,不断推动基层事业的理论付诸实践能力;在各村(社区)和民生服务大厅上线实行“阳光问廉”即时评价系统,不断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进一步增进党群、干群关系。

全面激活社会治理现代化操作程序。制定印发《综治矛盾纠纷排查预防调处制度》《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制度》及网格员管理制度、平安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等,使管理工作更具可操作性和科学性。进一步运用好村规民约、卫生评比、文明家庭评选等精神文明工作手段,引导广大农牧民崇尚科学、崇尚新风,树立良好的生活理念和生活习惯,从评先选优中鼓励更多农牧民转变思想,推动新时代农牧区发展。同步推进和规范基层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评议机制建设,设立善行义举榜等平台,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激励机制。


撰稿:马积德   审核:桑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