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党建引领 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摆在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将保护的触角多方位延伸,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将党建工作与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多方发力,凝聚起未检工作的强大合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律支持。
党员带头做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者。通过“党建共建”“党建促未检”的方式,与县教育局制定“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法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在辖区所有学校选派优秀党员兼任法治副校长,并在各学校设置“青少年维权岗”,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下乡巡讲等活动,深入社区、牧区以“以案释法”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为辖区居民、农牧民子女送法上门,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帮助解答遇到的法律问题。
党员带头做未成年人司法关爱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求检察官在办案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主要任务。办案中联合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以家庭教育与预防为主题,积极开展心理辅导,针对案件中被害人监护人监护不当、监护缺失的情况发出了第一例“督促监护令”,责令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高监护能力,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党员带头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者。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人性化办案方式,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案件受理后全面审查、全面告知、优先阅卷、优先讨论,同时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积极参与被害人心理疏导,对案件被害人指定党员干警进行帮扶,有效缓解了被害人心理伤痛。针对办案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家庭情况困难,被害人无力承担心理辅导等情况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全面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并积极申请争取司法救助金。近年来,共为3起未成年人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9万元。
县检察院将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在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司法关爱、保护救助等未检工作领域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撰稿:马秀梅 审核:党永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