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律”“己”
“严”以“律”“己”,既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践标准,也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只有牢固树立“万事严为先”的理念,甘当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清醒人”、作风上的“实在人”,才能在我党正处的发展热潮提供正能量。
以“严”为基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无一不是在警示我们要将“严”字带在身上。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组织部门要全领域高擎监督“探照灯”、全过程扎紧权力“铁笼子”、全方位构筑反腐“防火墙”,同时要求党员干部要把好权力的“方向盘”,系好廉洁的“安全带”,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政治上不触“红线”、工作上不划“虚线”、生活上不越“底线”,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时时自重、处处自律、事事自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以“律”为尺度,做纪律上的清醒人。“律”本义是法则,衍义指约束。这正说明了道德修养需要他律和自律,坚持他律和自律相统一,实现高度自律。意在说明广大党员干部需要以党内各项法规标尺度量行为分寸、以制度笼子压紧权力空间、以纪律篱笆划定廉洁范围,远离“吃喝玩乐”朋友圈、克服“慵懒散慢”作风病、办好“急难愁盼”民生事,只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才能无愧成为“人民公仆”。
以“己”为主体,做作风上的实在人。《论语》强调“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严”的对象是“己”,“律”的主体是“己”。只有“严于律己”,才能做到知行合一、表里如一。“律己”的目的就是为了始终如一“修己”。“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拥有人格力量,才能赢得民心”。在未有的变革时代,唯有以修身律己,始终坚守“不变”才能够有效应对日新月异的万变。“校长妈妈”张桂梅、“草鞋书记”周永开、“当代愚公”黄大发,他们心里装着大写的人民,也成了人民心里大写的人。广大党员干部要像这些人一样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为人民服务,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底色。
(中共刚察县委组织部 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