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大力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
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9日 消息来源:

新阶段新征程,“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刚察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决策部署,把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及时研究制定《刚察县家庭生态牧场认定管理办法》《刚察县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刚察县发展家庭生态牧场指导意见》等工作机制,坚持以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一乡(镇)一策”“一乡(镇)一品”为抓手,聚焦产业发展、品牌打造,加强示范引领。突出抓好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创新机制方法,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指导服务。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瓶颈,集中力量打造示范和样板,积极引导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和机制。截至目前,我县运行良好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共计101家,其中农牧民专业合作社44家、家庭农(牧)场57家。

 

责任编辑:万玛才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