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享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青海湖生态系统的核心是湟鱼(裸鲤),保护湟鱼既关系到对青海湖流域“水—鸟—鱼—草地”生态链和生物多样性的维系和修复,也关系到青海湖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刚察县是离青海湖最近的一个县城,是湟鱼的家园,也是普氏原羚的故乡。
近年来,刚察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生态保护“国之大者”“省之大要”,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县“六河一湖”128个河湖段“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目标,多措并举打好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县域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Ⅱ类。
加强管护,确保每条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健全管护体系作为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刚察县及时调整完善河湖长,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举办乡村两级河湖长、河湖管护员培训班,制定《刚察县村级河湖管护员(村级水管员)增资方案》,县财政每年投入资金11.4万元,在州定59名河湖管护员薪资核定基础上增加100元,再补充12名河湖管护员,将全县河湖管护队伍扩大到71名,依托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重点界点、时段巡河湖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形成了“全域河湖有人管、重点区域常巡检”的工作局面。
统筹治理,营造河畅、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垃圾清理,累计出动人员2950人次、清理垃圾1717.36吨、海藻599吨,拆除青海湖淹没草场网围栏4.8万米。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切实做到无规划、不审批,压紧压实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全力落实河道采砂集中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日常执法监管等重点任务,强化水域岸线的利用保护和监管,集中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积极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同时,加大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2021年至今,连续两年投入资金2225.78万元,整县推进以“有机肥+有机叶面肥+绿色防控技术”为主要模式的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化肥施用总量较行动前减少90%,全县村集体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基本实现全覆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到82%。
河道治理,畅通湟鱼洄游“最后一公里”。“十三五”以来,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先后实施了布哈河河道治理、乌哈阿兰渠防洪和山水林田湖河道生态治理等工程,共治理河道44公里,累计投资3672万元,在湟鱼洄游主要河流修建过鱼通道7座,刺激洄游产卵亲鱼性腺发育,保障了裸鲤种群的繁衍壮大。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县将继续加大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力度,总投资4250万元的乌哈阿兰曲(泉吉河)那卡地区治理工程(二期工程)全面开工,计划治理河道长度11.64公里。总投资7504.98万元的布哈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期),计划分四段对布哈河河道进行治理,治理总长19.17公里。
撰稿:马荣臻、付燕燕、郭守平 审核:申孝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