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3日 消息来源:县人大

7月21日,为全面了解掌握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我县贯彻实施和宣传情况,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和宣传普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侃卓本组织县人大代表及部分农牧民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伊克乌兰乡压公麻村乡村振兴示范点、泉吉乡切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实地察看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乡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情况。在召开的汇报座谈会议上,听取了乡村振兴局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简要汇报。同时,执法检查组成员依次发言,就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州、县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创新举措,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产业发展水平不高、乡镇之间不平衡、本土人才缺乏等不足之处。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提升政治站位。把握乡村振兴的历史任务和工作重点,立足县情实际,坚持科学引领、规划先行,确保乡村振兴始终在正确的方向和正确的轨道行稳致远;要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好乡村振兴专项规划以及各类规划,理顺各类规划之间的关系,以高水平规划引领乡村振兴工作向纵深发展;要优化推进体系。加快理顺乡村振兴局和农口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整合涉农资金,破解用地瓶颈,动员社会参与,凝聚各方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磅礴力量;要加强宣传引导。以农牧民简单易懂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真正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走到群众身边,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


撰稿、摄像:俄旦措   审核:王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