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柳河派出所坚持“四个加法”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9日 消息来源:县公安局

近年来,沙柳河派出所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载体,始终发扬坚韧、协作、顽强、奉献的“沙柳精神”,着力做好“党建+队建”“层级+多元”“打击+预防”“线下+线上”四个加法,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各类犯罪、重大维稳安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州级文明窗口单位”等多项荣誉、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多次被县局党委评为先进集体。

发扬沙柳“坚韧”精神,坚持“党建+队建”,将“红色基因”融入警队血脉

始终秉承“党建是核心、队建是根本”的政治理念,使“公安蓝”与“党建红”有机融合。全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忠诚教育、业务培训,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工作例会等方式集中开展学党史、学系列重要讲话、学法律法规,激励全体民(辅)警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个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严格落实队伍管理各项措施,将精细化管理制度落实到值班备勤、内务卫生、执法办案、行为规范等各个方面,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通过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设立党员先锋岗,亮明党员身份,特别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及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党员民(辅)警以所为家,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发扬沙柳“协作”精神,坚持“层级+多元”,做实“矛盾不上交”

群众是推进公安工作的力量源泉,创新层级多元的调解工作模式,做实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同时,在一村一警基础上,打造了以基层公安主导、村级“两委”领导、社会各方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村级综合治理模式,建立了群防群治队伍——“红蓝”袖章治安联防队,(即:镇政府、村“两委”、治安积极分子、社区组织佩戴红袖章,派出所民(辅)警佩戴蓝袖章,实现警民联防联动),工作中,依托“红袖章”优势,搭建“移动帐篷”警务室,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网格化巡逻防范等工作,打、防、管、控、建、宣、帮、巡、应急处置等治安管理工作常态化,形成独具藏城特色的“枫桥式”经验,自组建以来,共调解纠纷矛盾30余起,其中调解了一起搁置20年之久的草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发扬沙柳“顽强”精神,坚持“打击+预防”,筑牢和谐稳定基础

始终把维护平安作为主责主业,坚持打防结合、多措并举,为推进平安刚察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针对发案时段、部位及区域,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屯警街面,动中处警”,开展“护校安园”巡逻防控和交通疏导,提高见警率和管控力;坚持常态化开展清查、盘查、检查“三查”行动,紧盯民生案件不放松,严密防范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电信诈骗等侵财犯罪,以进村入户、警民恳谈、群众座谈会、法治宣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密度,盯紧民生案件不放松。2021年,共接处各类警情462起,其中受理治安案件32起、刑事案件5起,现场调解36起,当场处罚5起,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发扬沙柳“奉献”精神,坚持“线下+线上”,优化公安服务质效

始终坚持服务为先,针对辖区牧区群众居住分散的情况,强化民警职能职责,警力下沉,利用8小时之余,开展入户走访宣传,积极开展基础信息采集、掌握了解社情民意,注意搜集发现不稳定因素信息,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动服务一些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搭建一座理解沟通的连心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全面推行预约服务、错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让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捷”,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连续三年被评为“青海省人民满意窗口单位”。

沙柳河派出所推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实现了公安工作跨越发展、社会治理提质增效。今后将不断优化警务机制、强化警务支撑、推动警务创新,积极打造具有新时代特点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警务水平。


撰稿:德吉卓玛审核:吴天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