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十条举措 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消息来源:

刚察十条举措

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刚察县制定出台“1+2”教育政策文件,采用十条具体举措,加快教育改革步伐,助力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01





全面落实财政保障






在确保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的基础上,建立教育发展基金,每年投入资金700万元用于教师聘用、学校绩效奖励、优秀师生奖励、教职员工和学生关爱、教师培训学习等方面,助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02





全面推进“五育”工作






以立德树人为总体方针,通过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强化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双减”政策,对综合评定成绩突出的学生按照人均费用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适时开展实现微心愿和筑梦行动。同时,每年安排不超过20万元的学生研学经费,用于学生研学实践和红色教育,全面推进“五育”融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03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每年投入400万元资金用于教师及学校后勤人员聘用(其中,返聘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退休教师年薪将达到10万元,其他聘用人员每月工资幼儿园将达到2800元,小学将达到3500元,初中将达到4200元)。同时,在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专家讲座及送教下乡工作中,按请进来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0.5万元,走出去费用每人不超过1万元给予支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04





全面加强教学科研工作






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要求,不断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配齐配足覆盖全学段各学科专兼职教研队伍。每年从中小学毕业班任课教师中选派一批教育成效突出的教师按每人不超过5000元标准,赴外地开展研学活动。同时,财政每年安排15万元经费用于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




05





全面优化基础设施






在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配备,改善教育环境,提升教师住房条件的同时,建立学校校舍维修长效机制。通过推进“互联网+教育”建设,加快数学校园建设步伐,全面推广普及、深化应用,加大信息技术设施设备建设与维护更新,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应用,提升信息化教育教学质量。




06





全面深化对口支援工作






协调山东聊城市5所优秀中小学校和4所幼儿园与刚察县各中小学及乡镇中心幼儿园建立结对关系,签订帮扶协议。利用山东“智慧援教”等项目,开展“传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教科研等活动,深入开展“组团式”支教,共建“名师工作室”和学科基地。每年选派1-2名教研员,10名左右骨干教师、学校中层到山东聊城教研机构和中小学校,开展两个月的跟岗研修,通过参与教学教研活动等方式,对全县教师课程实施、课题研究、教研能力、专业成长等方面给予全面指导。县财政每年保障15万元援青支教教师专项经费。




07





全面完善绩效分配制度






深化以绩效分配制度为重点的教育综合改革,对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百分制目标绩效考核,若学校绩效考核分超90分后(其中,初中每超1分按450元*教职工人数奖励;小学每超1分按400元*教职工人数奖励;县城幼儿园每超1分奖励1万元;乡镇中心幼儿园每超1分奖励0.8万元;村级幼儿园每超1分奖励0.6万元),奖励后学校按教职工综合考核进行绩效分配。对在中小学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中若县初级中学获得第一名,奖励8万元;获得第二名,奖励6万元;获得第三名,奖励4万元。若各小学获得第一名,奖励6万元;获得第二名,奖励4万元;获得第三名,奖励2万元。




08





全面构建师生关爱体系






针对教职工和学生因遭遇重大疾病或变故致困致贫的情况,设立专项帮扶基金,主要用于困难教职工及学生援助,积极构建以常态化和长效性为目标搭建起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与常规慰问帮扶统筹兼顾的师生关爱体系。同时,每年拨付4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优秀教职工疗养。



09





全面提升校园安防水平






采取属地医疗单位,以轮岗“派驻校医”的模式,为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派驻取得资格证书的校医和保健医生。同时,常态化开展职能部门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联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教育系统和谐安全稳定。

10





全面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县委、县政府每三年召开一次教育工作大会,对全县教育工作战线上涌现的先进和优秀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建立教师体检和疗(休)养制度,每年对全县教职员工开展一次体检,对获得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按照获奖等级(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其它部门)分别给予3万元、1.5万元、0.5万元、0.3万元、0.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关心关爱教育事业且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来  源:县教育局

监制:妥国胜 
发布人: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