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个人事项报告照亮前行路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0日 消息来源: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要求领导干部个人必须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力武器,要高度重视,增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如实填报,照亮基层的“暗点”,不忘“来时路”。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践行入党誓词“对党忠诚”的承诺,领导干部要认真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深刻认识到自身的权利来自于人民,应该自觉接受人民和组织监督,做政治上的老实人、明白人。有的领导干部总认为自己没有“大事”可报,就算有,也都是“小事”“私事”,在上报的过程中遮遮掩掩,觉得没有上报的必要。要知道,领导干部对人民群众而言,是建功新时代的“领路人”,也是最值得信赖的“娘家人”,肩负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只有认真、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才能得到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如实填报,发现思想的“蛀虫”,迎接“未来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经验来看,个人事项报告起到了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防微杜渐的作用,严格对照填报要求,如实向组织“晒出家底”,将自己放在“阳光”下,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应付心理”,让组织能从报告中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的日常工作、生活等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掌握,既能发现腐败线索,也能有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坚决避免出现“灯下黑”。对瞒报、错报、漏报的一律按规定严格严肃问责,及时纠正,并认真核查背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如实填报,找寻前行的“灯塔”,走好“脚下路”。新时代奋进路上,有涉难之险,有爬坡之艰,有闯关之难。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严格按照个人事项报告的要求严于律己,主动“照镜子”“正衣冠”,多思“贪欲害”,练就一身“钢筋铁骨”,上紧“发条”,拧紧“螺丝”,破除“官本位”,永葆共产党人廉洁自律公仆本色,在纪律规矩面前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时刻以“赶考者”的心态,“排头兵”的士气,当好新赶考之路上的“探路者”。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常持“如履薄冰”之感,常怀“反省自我”之心,争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杨晓虹,2018选调生,刚察县伊克乌兰乡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