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草原流转,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消息来源:
为依法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不断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切实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筑牢草原生态安全屏障,我县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正式出台《刚察县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流转方式、流转原则、流转程序、监督管理、平台建设等内容,促使我县草牧场流转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下一步,我县将不断加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一是建立草原流转监管备案信息平台,及时进行动态管理、信息统计和有效的监管,为流转双方对接提供便捷服务;二是严格落实禁牧措施和草畜平衡制度,充分发挥林草长制“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的优势,加大对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引导农牧民合理配置载畜量;三是加大生态牧场和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加快舍饲、半舍饲畜牧业发展,扎实推进草畜平衡,着力减轻天然草原承载压力,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
来 源: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通 讯 员:仁青措
审 核 人:晏银丽
总 监 制:妥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