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 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近年来县财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抓手,统筹资金调度,加强资金管理,积极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保障政策落实。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县财政局坚持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多措并举,保障了全县民生事业发展,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放在首位,全力支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全面落实民生工程的重要指标。截至目前,县财政已下达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661.35万元(上级专项资金2800万元、县级预算安排861.5万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776.18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973.99万元、儿童福利22.2万元、临时救助支出655.93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28.05万元。
加强部门沟通,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县财政局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三保”保障清单,科学合理编制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预算,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将社会福利机构运转经费足额纳入“三保”保障清单,为福利机构各项工作提供保障。积极配合县民政局做好困难救助资金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推动救助政策落实落细。
严把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要求落实经费管理,从源头加强对分配下达、资金支付等各环节的监控管理,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省州政策指向。同时,积极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调整预算安排的依据,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来 源:县财政局
通讯员:韩绍萍
审 核:山成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