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财政局“三三”工作法服务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消息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安排部署,刚察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县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立足财政部门职责,全力做好资金投入、分配及监管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政策落实执行“三保障”。拨付落实有保障。围绕年度全县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做好年初预算安排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批复工作,并按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要求,将上级专项资金按项目分配情况及时下达,确保资金及时、安全、高效运行。项目梳理有保障。按照“因地制宜、提前谋划、规模适度、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原则,提早谋划,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和入库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后即可形成有效支出。支出进度有保障。资金支出进度执行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强化分析调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资金支出及项目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共安排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61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及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生态畜牧业发展。

  资金落实做到“三加大”。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制定《刚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县级项目整合,完善了资金分配方式,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大“三农”投入力度。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加强对涉农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等全过程责任落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财力支撑。加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发挥农业保险在分散农牧业风险、保障农牧民收益、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农牧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2023年刚察县纳入统筹整合规模资金14476.55万元,计划整合资金9758.555万元,已整合资金8273万元。

  监督管理履行“三到位”。群众监督到位。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下达资金额度及下达预算单位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使涉农资金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督促检查到位。将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重点检查范围,对全县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做到立查立改。绩效管理到位。执行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规定,建立项目事前申报、事中自评、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监督体系,对我县2021年、2022年涉及资金总量24,769.40万元的83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范围实现“全覆盖”,并将评价结果与次年预算安排相挂钩,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来 源:县财政局

通讯员:谭晓燕

审核人:王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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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