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措”强化医保“两病”管理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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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提升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便民、惠民新举措、新成效的知晓度,把医疗保障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我县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慢性病特殊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县医疗保障局以“四举措”强化“两病”管理。
入户宣传,提高群众认知。确定辖区内患有“两病”、慢性病特殊病但未享受医保待遇群众,针对性的进行走访入户宣传,向牧民群众重点宣传了城乡居民门诊“两病”、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享受政策、医保参保缴费流程等内容,并耐心认真地解答牧民群众咨询的问题。
简化流程,提升备案效率。将由原来的医疗机构认定和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合并,将认定备案权限下放各乡镇卫生院,对符合“两病”认定条件的参保患者实现“一站式”办理,及时认定备案。
精准施策,做好用药保障。将“两病”用药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由医院根据实际集中采购,保障用药配得上、开得出、不浪费。各乡镇卫生院执行长处方制度,实行“一方式”管理,保障基层患者用药需求。
信息核对,保障待遇享受。赴各乡镇卫生院排查“两病”待遇认定及享受情况,并根据各乡镇卫生院提供的“两病”档案信息,医保经办工作人员重新梳理进行信息核对,及时动态更新人员信息。对符合门诊慢性病准入条件的“两病”患者,在门诊慢性病审核认定工作中,实行“一站式”受理,及时将其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来 源:县医疗保障局
通 讯 员:羊果
审 核 人:德格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