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巩固保障住房安全 持续助推乡村振兴
刚察县坚决把推进农牧区住房安全保障作为稳定增长、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真抓实干,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保障。
坚持规划引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根据《青海省农牧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总体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刚察县农牧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编制17种造价、层数不等的《农牧区自建房参照图集》,对农牧民自建房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对按照图集建房且符合规定的自建房实施奖补,填补了刚察县长期以来农牧民住房在建设管理方面的空白,实现对农牧区住房建设活动的闭合管理。
坚持精准普查,全面掌握风险隐患底数。为进一步切实提升我县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摸清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家底”,为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认真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提交图斑30710个,面积为330.81万平方米,完成率为100%。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排查经营性自建房393幢(其中,城镇经营性自建房276幢,农村经营性自建房117幢),其他自建房1084幢(其中,城镇自建房56幢,农村自建房1028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建立“一房一档”。整改销号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4幢(其中,城镇经营性自建房屋3幢,农牧区自建房屋1幢)。
坚持因户施策,及时改善居住条件。一是为持续保障农牧民住房安全和进一步提高农房抗震性能,我县申报农牧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任务43户(其中,危房改造5户,抗震改造38户),已全面开工建设,主体封顶4套。二是省级下达我县2023年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任务指标800户,落实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主要实施农牧民外墙节能保温、屋顶保温防水、被动式太阳能暖廊、庭院整治等大幅提高农牧民生活品质为内容的居住条件改善工程,进一步提升乡村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来 源: 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昊燕
审 核 人: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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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人: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