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财政监督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为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防范化解资金管理使用风险,刚察县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通过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督促整改的方式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为维护财经秩序、规范财政管理、切实推动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实现了提质增效。
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为确保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时传达全省财会监督学习会议精神,深刻认识财政管理和财会监督的重要定位和职能作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县专项行动总体工作。上半年,对居家养老资金和困难老人代养费专项资金,2020-2022年省、州、县拨付的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020-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及学生资助资金-学前教育公用专项经费,2022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补助专项资金等民生资金使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追回使用不合规资金15.36万元。
明确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检查内容。充分考虑被查预算单位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全省财会监督会议精神,重点检查近年来涉及民生领域的各类资金使用情况,强化惠民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细化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同纪委、审计及资金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保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性。在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监督工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的同时,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基层财务专项整治检查、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近年来县财政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严格监督程序,确保整改提质增效。开展专项检查时注重全面查阅预算单位各项资料,重点选取核心业务、规范性文件和问题整改的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期间,为避免出现反馈问题不清、定性不准等情况,将专项检查报告结果及时跟预算单位进行沟通反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正式函告,督促预算单位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同时,为确保预算单位将整改落到实处,及时将专项检查报告抄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进一步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督促督办力度,达到以检查促落实,以整改提质效的目的,更好发挥财会监督的作用,确保各类资金发挥效益。
来 源: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
通讯员:王成花
审核人:白玉生
总监制:妥国胜
发布人: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