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联合省水上公安开展保护青海湖裸鲤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黄河禁渔和省委、省政府青海湖第六次封湖育渔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黄河流域(大通河刚察段)和青海湖北岸涉渔领域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强化渔政执法能力建设。近日,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省水上公安局,在县城湟鱼家园景区、泉吉河桥头湟鱼洄渔观鱼点、青海湖圣泉湾生态体验区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湟鱼、保护青海湖生态稳定”和“保护湟鱼、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青海湖特有水生物种——青海湖裸鲤(民间称:湟鱼),每年端午至立秋前后,青海湖裸鲤一路溯流而上,如期上演着延续千年的“湟鱼洄游”这一世界鱼类生态繁衍三大奇观之一,同时也担负起了世界重要鸟类繁殖地和迁徙途中的生态链使命,在青海湖“水-鱼-鸟”共生生态系统中具有最核心的地位。为有效保护青海湖渔业资源,省委、省政府自1982年以来对青海湖连续实行了六次封湖育鱼,今年是青海湖第六次封湖育鱼的第三年。
此次保护青海湖裸鲤联合法治宣传活动专门选在暑期旅游旺季开展,旨在向广大省内外游客宣传《省政府关于实施第六次青海湖封湖育鱼的通告》,震慑非法捕捞人员考虑清楚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和犯罪成本,引导和鼓励青海湖周边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和加工销售等违法行为,以点带面推动禁捕护鱼工作深入人心,共同维护裸鲤资源,共建青海湖生态文明,从而更好地保护好青海湖渔业资源,维护好青海湖复合生态共生体系,打造好青海湖这张金名片。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7台次,执法人员20余人次,展出展板24块,悬挂横幅3条,发放“保护青海湖裸鲤”倡议书80份、各类宣传材料200余份,现场解答宣传人数60余人。
下一步,我县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大禁渔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争当保护湟鱼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宣传者”“倡导者”“践行者”,进一步强化执法联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运输、销售裸鲤等违法行为,实现“水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捕捞渔获物”的目标。
来 源:县政府办公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通讯员: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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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