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海北州203种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可在基层乡镇卫生院调剂使用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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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医保局严格落实“两个确立”要求,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不断提高救治保障政策的执行效率,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刚察县医保局积极主动申请将海北州藏医院和刚察县藏医院2家医疗机构藏(蒙)制剂调剂使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统一研究决定,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同意对海北州203种藏(蒙)医疗机构调剂制剂给予医保政策的批复》(北医保〔2023〕74号),自2023年9月15日起,海北州藏医院106种医疗机构制剂及县藏医院97种医疗机构制剂可在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调剂使用;海北州藏医院调剂给县藏医院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由110种增加至143种,以上制剂均给予医保政策支付。
下一步,刚察县医保局将不断站稳人民立场,强化宗旨意识,坚守初心使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主题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来 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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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罗军